综合管廊抗震支架安装的要求和标准
管架应该按照图纸所位置正确安装并与管子施工同步进行,固定抗震支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安装,并应在补偿器预拉伸之前固定。
(1)管道安装时,应及时固定和调整支、吊架。支、吊架位置应准确,安装应平整牢固,与管子接触应紧密。
(2)管架紧固在槽钢或工字钢翼板斜面上时,其螺栓应有相应的斜垫片。
(3)无热位移的管道,其吊杆应垂直安装。有热位移的管道,吊点应设在位移的相反方向,按位移值的1/2偏位安装。两根热位移方向相反或位移值不等的管道,不得使用同一吊杆。具体操作见相关规范。
(4)临近阀门和其它大件管道须安装辅助支架,以防止过大的应力,临近泵接头处亦须安装支架以免设备受力。对于机房内压力管道及其它可把震动传给建筑物的压力管道,必须安装弹簧支架并垫橡胶垫圈以达到减震的作用。
(5)固定抗震支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安装,并应在补偿器预拉伸之前固定。
(6)支、吊架的焊接应由合格焊工施焊,并不得有漏焊、欠焊或焊接裂纹等缺陷。管道与支架焊接时,管子不得有咬边、烧穿等现象。
(7)导向抗震支架或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洁净平整,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。其安装位置应从支承面中心向位移反方向偏移,偏移量应为位移值的1/2或符合设计文件规定,绝热层不得妨碍其位移。
(8)铸铁及大口径管道上的阀门,应设有专用抗震支架,不得以管道承重。
(9)弹簧支、吊架的弹簧高度,应按设计文件规定安装,弹簧应调整至冷态值,并做记录。弹簧的临时固定件,应待系统安装、试压、绝热完毕后方可拆除。
(10)管道安装时不宜使用临时支、吊架。当使用临时支、吊架时,不得与正式支、吊架位置冲突,并应有明显标记。在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予拆除。
(11)管道安装完毕后,应按设计文件规定逐个核对支、吊架的形式和位置。
(12)有热位移的管道,在热负荷运行时,应及时对支、吊架进行下列检查与调整:
a 活动抗震支架的位移方向、位移值及导向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。管托不得脱落。
c 固定抗震支架应牢固可靠。
d 弹簧支、吊架的安装标高与弹簧工作荷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。
e 可调抗震支架的位置应调整合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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